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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多项新举措推进“新农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70
核心提示: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保证基金安全,福建还将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普通门诊付费方式改革。

福建省卫生厅28日对外透露,今年福建将出台多项新举措推进新农合,在努力提高补助水平的同时,着力扩大保障范围,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

福建已于近日下发《福建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今年6月底前,将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由原来的30%县(市、区)试点扩大到全省。提高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补偿比例为30%—50%左右,次均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元左右,年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120元/户。

福建省卫生厅农社处处长杨闽红表示,今年福建将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实行定点救治、定额付费,补偿基金原则上由设区市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予以支付。

与此同时,福建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这9项医疗康复项目是: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对参合人员在限定支付范围内的医疗康复费用按照补偿方案给予支付。

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保证基金安全,福建还将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普通门诊付费方式改革。2011年,在不低于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试点,规范定点医疗医疗机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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