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疗保障报销比例、扩大基层医院布点建设
●门急诊普通病历“一本通”、检查结果互认“一单通”
●市内选择1- 2家公立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
羊城晚报记者 唐珩
广州市医改再出新方案!继广州所有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后,12月30日,广州市政府网发布了《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等五套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对基本医保、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公共卫生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即将展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更是组合拳中的重拳。
重点关注1
基本医保水平
●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村镇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30%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封顶高至1万元
●农民工纳入职工医保
除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尽早实现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外,对于住院就医保障水平较低、住院起付线过高的问题,方案指出:“根据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情况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重点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30%。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出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据透露,医保部门肯定将在基金允许的范围内对起付线、报销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
《方案》还明确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同时,医保门诊特定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
在《方案》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特别引人瞩目。2010年起,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实行住院零起付线,住院免交预付款和补偿比例提高10%,困难群众住院预付款减半收取。
重点关注2
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禁止接受折扣
●门急诊普通病历“一本通”、检查结果互认“一单通”
●VIP比例不超过全部服务的10%
《方案》提出,公立医院将全面实行聘用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11年,公立医院将实行绩效工资制。实行门急诊普通病历“一本通”和广佛肇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一单通”。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同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方案》还明确指出,公立医院将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同时,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政府将选择1-2间医院探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方案》也提到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动向。以后,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将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部分公立医院还将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同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无论是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还是港澳医师到穗开办门诊部、诊所,市政府都将予以鼓励,以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2011年民营医疗机构实际床位数、门诊服务人数将有可能分别达到总量的15%。
重点关注3
基本药物制度
●公办基层医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药费贵”的问题在《方案》中也有解决:公办医疗卫生机构所使用的基本药物,将由阳光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执行省政府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价。2011年,所有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且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重点关注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建立统一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实施五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2010年起,广州市开始为全市居民建立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2011年,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60%以上。同时,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都将定时获得身体检查;适龄儿童则可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而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将得到防治指导服务;35岁以上人群到门诊首诊时可测血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则将由医院—社区一体化进行防治康复服务。
《方案》还提出实施五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包括为15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乙肝查漏补种,为201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为全市农村和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医疗补助;为全市农村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为全市35-59岁农村妇女提供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
重点关注5
基层医疗服务
●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基层医院都要设规范化的中医科、中药房
《方案》中明确规定,到2011年,每个镇有一所公办卫生院,规模较大的镇可设卫生院分支机构,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站。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逐步建立广州特色的社区责任医师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优化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的地位也被提及,《方案》指出,3年内,所有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规范化的中医科、中药房。